最近2018中文字幕免费看手机,亚洲熟妇av一区,中文字幕精品亚洲无线码一区,中文无码精品一区二区三区,在线观看视频播放

因婦人哭得不夠悲傷引發(fā)一連串刑偵大案…… |北宋的“犯罪嫌疑人行為分析”
在眾多關(guān)于包青天的傳說中,有一個名叫“雙釘記”的故事,其情節(jié)跌宕起伏,扣人心弦。而這個故事在歷史上也確有其事。只不過這一事件的主理官員并非包拯,而是同為北宋名臣的張詠。
https://oss.gjrwls.com/cmsFiles/2024/5/29/20240529015601-f08cd56f-0133-4a8f-ab1a-5b6ac0beebcd.png

因婦人哭得不夠悲傷引發(fā)一連串刑偵大案…… |北宋的“犯罪嫌疑人行為分析”

呂曉鼎      2024-05-27     

國家人文歷史微信公眾號(ID:gjrwls)原創(chuàng),未經(jīng)授權(quán)請勿轉(zhuǎn)載

宋代是中國古代法制文明發(fā)展的又一高峰。這時不僅涌現(xiàn)出了諸如范仲淹、王安石等心憂天下的士大夫,還出現(xiàn)了像包拯、宋慈等著名的司法官員。尤其是包拯,其事跡被后世的戲劇、影視等藝術(shù)形式進行了多重加工與演繹,最終形成了“包青天”的形象,成為古代司法公正的重要象征。在眾多關(guān)于包青天的傳說中,有一個名叫“雙釘記”的故事,其情節(jié)跌宕起伏,扣人心弦。而這個故事在歷史上也確有其事。只不過這一事件的主理官員并非包拯,而是同為北宋名臣的張詠。

張詠(946—1015),字復之,北宋著名官員。少年任性,不拘小節(jié),太平興國五年(980)考中進士。他在擔任益州知州期間,不僅勸課農(nóng)桑,發(fā)展經(jīng)濟,還推動了世界上最早的紙幣——交子的出現(xiàn)。由于政績突出,宋真宗贊嘆“有卿在蜀,朕無西顧之憂了”,足見其才能卓越。而“雙釘案”正是在其治蜀期間發(fā)生的……

明察秋毫:路遇殺夫案

中國古代案例集《折獄龜鑒》卷五記載了這件“雙釘案”的始末:

張詠尚書鎮(zhèn)蜀日,因出過委巷,聞人哭,懼而不哀,亟使訊之。云:“夫暴卒。”乃付吏窮治。吏往熟視,畧不見其要害。而妻教吏搜頂發(fā),當有驗。及往視之,果有大釘陷其腦中。吏喜,輒矜妻能,悉以告詠。詠使呼出,厚加賞勞,問所知之由,令并鞠其事。蓋嘗害夫,亦用此謀,發(fā)棺驗尸,其釘尚在,遂與哭夫俱刑于市。

從史料記載來看,雙釘案的案情比較簡略。大致是講:張詠在治理蜀地期間,一日外出,路過偏僻的小巷之時,突然聽到有婦人在哭。哭聲雖然恐懼,卻令人無法感到哀傷。這一下就引起了張詠的注意,于是他派遣吏員前去一探究竟。婦人說:“丈夫突然死了。”這讓張詠感到更加可疑。因為按常理,丈夫去世,作為妻子不可能沒有哀傷之情。于是,他將婦人帶回官府,交給吏員審理,以查明真實情況。

現(xiàn)代如果出現(xiàn)命案,往往需要法醫(yī)進行司法檢驗。宋代也是一樣,對于可疑的案子,也需要派出仵作等專業(yè)人士對尸體進行詳細地初檢與復檢,以明確死因,確定證據(jù)。南宋時期的法令集《慶元條法事類》中載有檢尸格目[驗狀(驗尸報告)的輔助文件]的完整形式,中國古代的法醫(yī)學著作《洗冤集錄》中還載有“檢驗正背人形圖”,詳細地區(qū)分了人體的致命處與非致命處。

可參考國歷君往期推送:我在宋朝破解“上吊”迷案的法醫(yī)經(jīng)歷|仵作父子聯(lián)手狄公緝真兇。點擊圖片查看。

然而,當吏員前往尸檢時,卻并未找到有什么致命的傷痕。他一籌莫展地回到家中。他的妻子見狀詢問事情經(jīng)過,便胸有成竹地對吏員說:“你去看看死者的頭頂?shù)陌l(fā)髻,或許能發(fā)現(xiàn)什么。”吏員將信將疑,返回現(xiàn)場,照著妻子的話,查看了死者頭部。不料大吃一驚,果然在死者頭頂發(fā)現(xiàn)了一顆大釘子,深深地陷入死者的腦中。吏員趕緊將這一情況報給張詠。張詠提審了死者的妻子,面對官府的檢驗結(jié)果,婦人只好供述了殺害親夫的犯罪事實。自此,真相大白。

尋根問底:離奇犯罪手法牽扯案中案

如此離奇的犯罪手法讓吏員的妻子發(fā)現(xiàn),使吏員不禁對妻子刮目相看,逢人便夸耀妻子的賢能,并在張詠詢問破案經(jīng)過時,詳細地將妻子的提醒進行了匯報。按理說,案件發(fā)展到此,兇手已經(jīng)供認不諱,就該判刑結(jié)案了,但是張詠感到十分好奇,一個婦道人家怎會知道如此怪異狠毒的犯罪手法呢?

張詠讓吏員將他的妻子帶到衙門里來。厚加勞賞之后,張詠問出了心中疑惑,可吏員的妻子卻支支吾吾,顧左右而言他。這引起了張詠的警覺,作為司法官員,常年的職業(yè)訓練使他能夠注意到任何可疑的蛛絲馬跡。

“這不是你的原配吧?”張詠突然向吏員詢問道。

吏員果然回答:“是再嫁的”,并且補充道其妻子的前夫乃是病死,這才改嫁于他。

這一回答使張詠進一步確定了心中猜想。于是,他一面派人繼續(xù)審訊吏員妻子,一面找到其前夫墓地,發(fā)棺驗尸,竟然在其亡夫的頭頂也發(fā)現(xiàn)了一顆大釘子!原來,吏員的妻子曾經(jīng)以同樣的犯罪手法殺害了丈夫,并謊稱丈夫是病死,才改嫁吏員,所以才會熟知這種怪異的犯罪手法。這種方法能造成身體沒有傷痕的假象,騙過了吏員的檢驗,但最終在明察秋毫的張詠面前露出了馬腳。

宋代基本法典《宋刑統(tǒng)》規(guī)定:

“諸謀殺周親尊長、外祖父母、夫、夫之祖父母、父母者,皆斬。”

在中國古代“夫為妻綱”的社會背景下,謀殺親夫乃是重罪,因此,“雙釘案”中的兩位兇手均被處以極刑。

除了“雙釘案”的故事,在《折獄龜鑒》中,還有莊遵和韓滉兩名官員斷案之事。它們與“雙釘案”的情節(jié)如出一轍,均是聞聽婦人哭聲的怪異,進而發(fā)現(xiàn)以釘子釘入頭部殺害親夫的犯罪。正如春秋時期的子產(chǎn)所言:

“夫人之于所親也,有病則憂,臨死則懼,既死則哀。今其夫已死,不哀而懼,是以知其有奸也。”

而張詠能夠發(fā)現(xiàn)犯罪,也正是因為察覺出了婦人哭聲“懼而不哀”。盡管這一系列小故事可能是后人附會而成,但是古今雖殊,事理無異。子產(chǎn)的話是具有普遍適用性的。

良吏善法:雙釘案背后的宋代法制建設(shè)

雙釘案得以勘破,其重要原因有兩點:一是得益于司法官張詠超乎常人的洞察力;二是案件偵訊過程中,尸體檢驗的應用。這兩點的出現(xiàn)恰恰得益于宋人對法制的不斷完善。

趙宋政權(quán)建立在五代十國分裂割據(jù)的局面之上。為避免五代時期司法黑暗、軍事政權(quán)草菅人命的現(xiàn)象,宋朝的統(tǒng)治者認為“法制立,然后萬事有經(jīng),而治道可必”,著力重建法制秩序。立法上,不僅沿襲唐律制定基本法典《宋刑統(tǒng)》,還廣泛地開展編敕(指將一個個單行的敕令整理成冊,上升為一般法律形式的一種立法過程),使得國家各項事務“有法可依”。司法上,構(gòu)建將審與判分離,由不同官員分別執(zhí)掌的鞠讞分司制;以及保障犯人申訴權(quán)利,減少冤假錯案的翻異別勘制等。

而正如荀子所提出的著名論斷:“有治人,無治法。”兩宋統(tǒng)治者在力行法制的同時,也十分注重司法官吏的選拔和任用。

熙寧四年(1071),神宗下詔創(chuàng)立新科明法科(針對科舉士子的法律考試);同時,除進士科外,明經(jīng)科以下全部廢除——意圖通過這種辦法,鼓勵士子改學法律。在這次的科舉改革中,新科明法取消了經(jīng)、疏等儒家經(jīng)義內(nèi)容,專注考察《刑統(tǒng)》大義和斷案,而且新科明法的地位大幅提升,“新科明法中者,吏部即注司法,敘名在及第進士之上”。這些政策使得士子對“學法”抱有極大熱情。

除此之外,宋代還有專門針對現(xiàn)任及任滿遷轉(zhuǎn)官員的試刑法,其目的在于選拔高級法官。它與科舉考試不同,是由刑部、大理寺等中央司法機構(gòu)主持的,針對官員的法律考試。其應試標準也較明法科嚴格,此后雖放寬參試條件,但反而擴大了應試范圍,提高了官僚隊伍的整體素質(zhì)。關(guān)于試刑法的考試內(nèi)容,真宗咸平六年(1003)十二月規(guī)定:

自今有乞試法律者,依元敕問律義十道外,更試斷徒已上公案十道,并于大理寺選斷過舊條律稍繁、重輕難等者,拆去原斷刑名、法狀、罪由,令本人自新別斷。若與原斷并同,即得為通。如十道全通者,具狀奏聞,乞于刑獄要重處任使。六通以上者亦奏加獎擢,五通以下更不以聞。

試刑法不僅考察法律的基本原理、立法原意等,還挑選大理寺所判決的疑難案件,只保留案情,將其作為案例分析題,讓應試者重新擬判。只有應試者的擬判與大理寺原判相同,才能合格。根據(jù)成績劃分等級,十道案例分析全部合格者,將擔任司法要職。六道合格及以上者,也會給予相應的獎賞。此后,仁宗、神宗等皇帝均對試刑法進一步完善,以適應官僚隊伍建設(shè)的需要。

除了選拔良吏之外,雙釘案背后還反映出宋代司法檢驗制度的發(fā)達。其實,自西周始,我們就有一套比較科學的“測謊技術(shù)”(五聽決獄)?!吨芏Y·秋官·小司寇》記載“以五聲聽獄訟,求民情”:

一曰辭聽(觀其出言不直則煩),二曰色聽(觀其顏色不直則赧然),三曰氣聽(觀其氣息不直則喘),四曰耳聽(觀其聽聆不直則惑),五曰目聽(觀其眸子視不直則毦然)。

也就是在審訊時通過觀察嫌疑人的神態(tài)、語氣、言辭等來判斷供詞之真假。前述以哭聲判斷事有蹊蹺實際上也屬于五聽。宋代仍然重視五聽斷獄,以口供作為定罪的決定性證據(jù),但這種導向往往催生刑訊逼供。中國古代的立法者為了防止刑訊逼供的濫用,一方面限制刑訊的范圍和頻率,一方面始終在提高物證的重要性?!端涡探y(tǒng)》規(guī)定:

“若贓狀露驗,理不可疑,雖不承引,即據(jù)狀斷之。”即在物證確鑿的情況下,可以據(jù)此定罪,不需口供。

宋代正是中國古代物證理論的發(fā)達時期?!墩郦z龜鑒》一書收錄395個案例來介紹治獄之道、破案之法,并提出了審案需要“察情”與“據(jù)證”并重,要求將二者兼用,互相補充,互相印證。據(jù)證就是收集與案件有關(guān)的物證,并據(jù)以定罪。可以說,雙釘案的破獲是人和制度共同作用的結(jié)果。具有較高法律素養(yǎng)的張詠于細微之處發(fā)現(xiàn)異樣,推動這件不起眼的事件進入司法程序,通過細密完善的司法檢驗制度找到證據(jù),最終伸張了法律的正義。

正是良吏與善法的雙管齊下,推動中華法制文明在宋代走上又一個高峰。

參考文獻:

1.(南宋)鄭克:《折獄龜鑒》卷5,《察奸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8年,第271頁。

2.(北宋)竇儀等編:《宋刑統(tǒng)》,岳純之點校,北京大學出版社,2015年,第234頁。3.(南宋)鄭克:《折獄龜鑒》卷5,《察奸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8年,第271頁。

4.《續(xù)資治通鑒長編》卷143,慶歷三年九月丙戊。

5.《荀子·君道》。

6.《宋史·選舉志》。

7.《宋會要輯稿·職官》一五之三三。

8.《周禮·秋官·小司寇》。

9.(北宋)竇儀等編:《宋刑統(tǒng)》,岳純之點校,北京大學出版社,2015年,第397頁。